王某跟随本村的建筑包工头在沧州某建筑工地打工,在工作中从架子上摔下来受伤。包工头将王某带至某卫生院治疗几天后,强行让王某回家休养。后王某不再支付费用。王某经过咨询本律师,本人为其解答法律咨询,如果向向单位要求支付工伤待遇,首先要确认和某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,待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认定工伤,进行伤残等级鉴定。之后王某委托本人代理其诉讼案件。先向某建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,确认王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后,某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诉讼,经过一、二审法院审理,最终判决王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之后经过工伤认定部门的确认王某是工伤。三个月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,王某系九级伤残。某建筑公司不支付王某的工伤待遇,然后申请劳动仲裁,裁决某建筑公司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《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支付王某工伤待遇共计七万多元。此案圆满胜诉。